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度假区中心区旅游交通标示系统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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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壹佰玖拾玖万叁仟壹佰叁拾柒元肆角玖分(¥1993137.49元)
最高限价:壹佰柒拾伍万柒仟陆佰元整(¥1757600.00元)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3月29日下午14:00整(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9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陈宗婷 TEL:15162413013)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3月29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
帐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
帐 号:8906015480000012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或银行本票方式,按规定时间随同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投标保证金后当场开具有效收据。
投标单位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但应于开标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1)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保证金;(2)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保证金收退按照《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收退事宜的指导意见》(苏财购字〔2016〕17号)及后续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8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地为准)
3.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4.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
5.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6.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
7.中标服务费率:根据以下的收费标准支付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在100-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在500-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在1000-5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25%;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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